平阳纠风问政网网友“南山”2014年3月12日问贴(编号SD704494):
我和妻子都是本县农村户口,育有一女,不想再生育,想要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流程怎么走?再请问孩子在升学考试等其它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还有我和我妻子的优惠政策都有哪些? 谢谢!
平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4年3月14日回复:
你好,根据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核实,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计生办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报材料:
1、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所在单位或村级意见并盖章);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合照(或全家合照)2张。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乡镇的社区窗口办理
目前的优惠政策有:
1、双方夫妻本县农业户口只生育一女孩的可以享受子女参加本县中考时(除平一中外)录取分数降三分。以及父母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时享受养老保险补助每人每年1800元补助。(在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前提下)2、本人是本县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父母在60周岁时可以享受国家奖励扶助政策。
平阳商家网信息部
2014年3月29日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