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伤报销要点
一、门诊报销所需材料
1.提供发票
2.病历
二、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发票
2.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3.出院记录外
4.住院病历首页和入院记录
请需报销的参保人员带齐上面的材料到平阳县人力社保大楼四楼医疗中心大厅报销。(具体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人力社保大楼)
三、填写好《温州市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和《温州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外伤)》两份表格,后一张表格需要参保人所在单位或受伤地社区加盖公章。(温馨提醒:表格可从www.py12333.com网站下载)
四、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酗酒、斗殴、自杀、吸毒、自残等行为产生的外伤费用不予报销;
(五)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六)在境外就医的。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外伤报销要点
一、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发票(原始票据)
2.出院小结
3.住院医疗(用药)费用汇总清单(需加盖医疗机构有效印章)使用白蛋白或静丙的病人需提供化验单
4.本人市民卡(医疗卡)和身份证(明)、患者本人平阳县农村信用社卡号(账号)(需开通短信通业务)
5.填写《平阳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申请表》(温馨提醒:表格可从www.py12333.com网站下载)
6.外伤病人还需填写外伤《声明函》并提供入院记录及病案首页
(温馨提醒:社区(乡)农合办经办人员收件后,统一送到县新农合结报中心代为办理报销手续。)
二、外伤材料需注意的情况
1.外伤病人填写《声明函》需表述的尽量详细(时间,地点,发生经过,有无赔付情况,证明人等),声明人需签名并加按指纹,乡镇需认真调查情况是否属实并填写调查结果加以签字盖章。
2.住院大病历首页及入院记录必须加盖医院公章。
3.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外伤,还需提供交警队有无立案证明和有无赔付记录。
三、外伤不予支付范围
(一)有第三方责任人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第三方承担;
(二)工作中产生的费用由工伤支付;
(三)酗酒、斗殴、自杀、吸毒、自残等行为产生的外伤费用不予报销;
(四)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心:59885139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5988519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