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务服务网2017年9月1日温州水利局回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文件精神,浙江省水利厅经研究,决定废止《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建〔2014〕29号),不再强制要求对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水利工程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和备案。
水利工程项目业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对水利工程开展施工图审查,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取消了施工图备案的职责,并不再开展施工图备案。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