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平阳县外来民工子女入学要求是什么?有没有外来民工子女学校可以读?
回复:
根据《平阳县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2017〕198号、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委办〔2012〕235号)、《平阳县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新居民子女入学凭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在7月24-25日内到申请就读公办学校所在学区登记,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报县教育局确认。达到一定积分的新居民的子女凭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相关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报县教育局核准后统筹安排入学。
附:申请登记提供材料:
1.有新型居住证
①申请表;②新型居住证
2.无新型居住证
①申请表;②户口簿;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办理有效居住证,并已居住1年以上;④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⑤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居住证明;⑥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证明;⑦儿童预防接种证;⑧《学生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平阳县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只提供①、⑧两项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的,将适当优先统筹安排。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