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
一、 陈先生反映5月26日其在昆阳镇横阳社区帮助其女儿缴纳新农合医疗保险,6月17日在平阳县人民医院就诊,不能直接报销 ,需要自费,造成反映人的经济损失。二、反映人提出3点要求:1、部门工作效能低,主要责任在哪个部门,2、望尽快帮反映人开通社保账户,3、6月17日就诊费用如何按政策进行报销,6月19日反映人去社保所咨询该情况,工作人员告知反映人不能报销,请贵单位调查核实。
白先生反映5月11日在水头镇腾龙社区帮助其孙子(白远辰)缴纳新农合医疗保险,6月20日拨打水头镇社所咨询何时开通社保,工作人员告知反映人8月份才能开通,反映人表示办事效率不好,望尽快开通社保。
参保者白远辰:
浙江政务咨询网平阳人力社保局2017年6月21日回复
今年由于省里下发《关于开展浙江户籍基本医保未参保人员基数核查及扩面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52号)文件,要求查漏补缺,我县根据文件要求重新启动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此期间参保人员住院待遇可提前至2017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普通门诊由于根据省市文件规定未刷卡结算的费用原则上不办理手工报销,只能在6月底数据结转至正式库后,于7月1日开始按规定刷卡结算。将来一般情况下不会启动二次征缴,请在每年12月份缴费期及时缴纳下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确保医保待遇连续性。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