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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鳌江镇政府对联建房有什么规划?是让其一直以联建房的名义存在下去,还是以后会统一进行办理房产证,很多村存在很多违建或自建房并称其为联建房进行售卖行为。如何识别合法的联建房?现在联建房还能办理房产证吗?
回复:
经了解,联建房指的是政府安置、兑现、出让的地基,以公寓式住宅形式集资联合建设的个人建房项目。从2004年开始鳌江镇范围内的联建房大部分已取得公寓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土地政策问题未能取得《平阳县私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因此也不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在未批先建及部分少批多建的现象。期间,县政府出台过多次政策以解决历史遗留联建房补办审批手续问题。最近一次文件是2014年12月1日公布的平政办144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历史遗留个人兑现地基联建套房审批管理的通知》,实施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有部分联建房已补办相关手续。目前县政府没有相关政策以支持有关部门补办审批手续。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