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BP447322
本人在平阳鳌江镇开了一家便利店。14年开的 因为没什么生意所以关门了 前几天去把营业执照等注销了。在鳌江地税里注销要时候要缴纳14年5月到17年1月这期间每个月一间店面40元的费用 我租了两间也就是每个月要交80元 一共2640元是否合法收费?收的又是什么费?
平阳地税局2017年2月17日回复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