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编号GG831651
2016年关于咨询种粮直补.粮食直补款村民未种田也可以分摊吗?村民未种田和有种田平分每户100元请问这样发放粮食直补款合理吗?还有小部分村民领400元的也有.而且种田亩产比别人少领的直补款比别人多.少种多领直补款.明显有特别照顾.心里特不舒服.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解释.一直会向上级投诉.地址:腾蛟镇龙尾村
腾蛟镇2017年1月11日回复
根据《平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细则》规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只要耕地上有种植农作物,且符合补助要求,耕地的承包权人都能按实际播种面积,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植的人对耕地未拥有承包权的,不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举例说明:甲拥有承包权的耕地面积为2亩,当年自己只播种1亩,乙当年在甲拥有承办权的耕地上播种1亩,且都符合补助要求,甲可根据拥有承包权的2亩耕地,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乙因为对耕地未拥有承包权,不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近年来,全县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总额基本保持不变,下拨补贴款时,与当年全县耕地的实际播种面积挂钩,对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旱粮)、一年生经济作物的耕地承包权人给予补贴(不包括复种面积)。所以,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耕地承包权人每年领取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会因全县耕地实际播种面积和自己的播种面积的变化而变化。
同时,对改变耕地性质的,畜牧(水产)养殖用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被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花卉苗木,常年抛荒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暂未达到耕种条件的不予补贴。
感谢网友对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对答复内容还有疑问,欢迎到腾蛟镇“三资”管理中心进一步咨询,或致电询问,“三资”管理中心电话:5811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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