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KX236792:我的房子位于腾蛟镇和兴村,原来是一层木构结构,想拆了建2层半。请问,需要哪些审批手续,原拆原建有限制层数或高度吗?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我县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平阳县城乡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平政办〔2016〕27号)规定,经鉴定为D级的危房允许原拆原建,但必须经国土、住建、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审批后建设,未批私自拆建的属违章建筑,具体建设的层数、高度要根据村庄规划或周边实际情况确定,详细情况可到腾蛟镇城建办或我局腾蛟管理所咨询。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