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办理:
1 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薄、近期免冠2寸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询问;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需在父母亲陪同下申请,并提交户口簿、父母亲的身份证(或护照)、父母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同时出具父母亲同意出境的意见;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4.申请表格请用黑色墨水笔或钢笔以正楷字书写;
5.申请表背面申请人签名栏请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
6.领取申请回执后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并在回执单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
护照换发:
护照换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照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护照:
1. 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公民申请护发护照除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外,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护照补发: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明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情况说明。
平阳商家网信息部
2014年3月20日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