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将于2017年6月15日由水头镇剧院路3号(水头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搬迁至水头镇凤起大道59号的国创大楼(57省道与平鹤线交叉路口处)办公。
2017年6月15日起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正式在新址对外办公,具体服务事项:申请再生育办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抚恤优待对象医疗补助、申请法律援助、农村失土农民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偿结算清单发放、工商营业执照预审核办理、危旧房改造审批一次性告知书、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服务办理、老年人常见病慈善救助申请、会案证明、火化登记、申报来料加工补助等事项。
因搬迁给您带来不便,尽请谅解!
特此公告!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