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完成2015年人口统计年报工作任务,保证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将暂停办理部分户籍业务。
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停办部分户籍业务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起至12月31日止,2016年1月1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停办期间除下述项目外,各派出所户籍窗口正常受理第二代指纹身份证和其它户籍业务。
1户口迁移:各类户口迁移,立户、分户、并户等住址变动业务。2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变更更正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业务。3其它影响人口年报统计的相关业务。
平阳商家网信息部
2015年12月17日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