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权力下放的公告
根据浙商务贸函〔2014〕13号文件精神,我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事项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实行市县同权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也可以进行备案管理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发放。我市企业如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事项的,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属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另外,高新区的企业可直接去龙湾区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市直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瓯江口新区的企业仍到市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
特此公告。
温州市商务局
2014年11月28日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委托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第22批)的批复》(浙商务贸函〔2014〕13号)文件精神,县经信局窗口于12月1日起将正式开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包括新办、变更、遗失补证三项内容。企业或个人新办时需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申报材料,申报程序为企业或个人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首页在线上报事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http://iecms.mofcom.gov.cn/iecms/index.jsp)→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机关选择(永嘉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提交电子数据(注:按照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填写)→打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反面)→企业法人在登记表背面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变更时需提交变更报告、变更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本局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书、国税税务登记证、原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出口企业核销员申请表或登记表等申报材料。遗失补证时需提交遗失补证报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日报遗失公告报样、日报发票、国税税务登记证、原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出口企业核销员申请表或登记表等申报材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不收费,办件类型为即办件
12月2日,瑞安市健达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应汝芬在市商务局,拿到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这是由我市开具的第一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记者从瑞安市商务局了解到,从12月1日起,我市的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不用再到温州商务局,在我市商务局便可办理了。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此前,温州市商务局获得商务部委托,负责温州全市范围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
“以前,瑞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都要到温州办理。”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7月,市商务局积极向上级争取备案登记办理权限,经过努力,于今年11月获批,纳入了商务部委托备案登记机关的名单,并于本月开展办理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
近年来,我市外贸主体队伍不断扩大。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现有外贸企业2237家,近年来瑞企每年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100件左右。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瑞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在我市便可办理,这对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企业申请进出口权限的积极性,壮大我市外贸进出口企业队伍,促进我市对外贸易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链接]瑞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所需申报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一份(通过商务部网站系统打印)。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6.声明(表明3个月内不进行变更申请)。
泰顺新闻网讯(记者 陈祥磊 通讯员 董直丰)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服务企业,商务部下发《商务部关于委托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第22批)的批复》,同意委托泰顺县商务局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记者了解到,原先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必须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路途较远,给企业带来诸多不便。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我县有意开展对外贸易业务的企业可以在县经信局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截止目前,泰顺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已达到18家,其中4家为本年新备案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权限下放到泰顺县后,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新办、变更、注销等业务均可在县内完成。
此次权限的下放,对于提高企业申请进出口权限的积极性,壮大泰顺县外贸进出口企业队伍,促进泰顺县对外贸易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平阳商家网信息部
2014年12月7日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