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 平阳37个登记点备案登记需要电动车车主的实名,将车主信息与电动车信息挂钩,全程免费。登记备案后的电动车将取得一个由公安机关编制的代表车辆和车主信息的登记备案号,车主将免费获得一本“二轮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一旦车辆被盗且被查获,可凭登记备案信息予以返赃。
备案登记是免费的,此外可自愿购买35元一套的防盗装置。保险公司为安装该防盗装置的车主提供车辆盗窃保险服务,每年每辆20元的保险费可以赔付600元-1200元车辆被盗损失。安装设备在警方指定的安装区安装,全程费时仅15-20分钟。装上这一装置后,车辆行驶轨迹能被警方设置在全县的300个监测天线获取,对电动车防盗很有效。是否投保车辆被盗险、人身伤害险,由车辆所有人自愿选择。
平阳县公安局提醒,2014年11月26日起,公安机关将加大对上路行驶电动车的检查力度,对未办理防盗登记备案,且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电动车,将依法予以扣押。
具体办理事项如下:
(一)提交相关材料、凭证:1、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其中:车辆所有人与代办人为非平阳户籍人员的还需提供“e居卡”;未办理“e居卡”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先到现暂住地或者务工地所在派出所办理“e居卡”。2、购车发票(包括盖章收据)原件。3、已填好的《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表》。(表格在查验区领取或者互联网上下载)。4、对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公安机关原则上不予办理登记备案。但在2014年10月9日之前购买,且车辆所有人本人当场签署《电动车来历承诺书》,保证此防盗登记备案电动车来源合法,并购买安装防盗装置与登记备案号牌的,公安机关视情予以登记备案,并发放《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凭《电动车来历承诺书》办理防盗登记备案截止至2014年11月25日,每人限登1辆。
(二)现场交验车辆登记备案点工作人员对照相关登记备案材料、凭证和《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表》,对交验车辆进行现场查验。
(三)采集录入信息现场查验无误的,登记备案点工作人员在电动车上安装防盗装置与登记备案号牌,并采集录入相关信息。
(四)领取登记备案证信息采录完成后,电动车所有人到登记窗口,提交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材料,并领取《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
平阳商家网信息部
2014年10月9日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