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光辉岁月1128”2015年12月29日说评
项书记您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原本是利国利民的千秋大业。确保水源安全和农民身心健康,尤为重要。希望在您的带领下改善水源,美化环境。在习大大的五水共治的方针下,治理污水,清洁河道。然而有个别社区村干部,拿着政府补助,随便找个地,立个牌子。算是完事了。吾观塘川高垟村,塘川联南村,塘北村,农村五水处理池都建设在离村民居住地偏远地势低洼的地方挖人工池的。唯独这个村把这个建设在姚家河-3的河源头。每年春季雨季,台风洪水季节这河流都会满水的,河水倒灌污水处理池。这样不但没有把污水处理了,反而还污染的这条河流,与2旁的千亩良田。这难道不像柳宗元《〈杨评事文集〉后序》中写的"其余各探一隅,相与背驰于道者,其去弥远。" 若是这样建污水处理池在这河中间您看这个合理吗。我私底下咨询过平阳环保说这样是不合理的。很相似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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